2013年6月13日,公司全体成员参加了由邹婷主讲的关于管理学知识——SMART原则的培训,此次培训主要从SMART原则中明确性、可衡量性、可达成性、相关性、时限性展开进行探讨,旨在为公司形成一套完整的绩效系统做铺垫,提高全体员工的绩效管理观,最终实现公司的高效运作。
培训首先从目标管理开始,这是由管理学大师Peter Drucker所提出的,管理人员一定要避免“活动陷阱”(Activity
Trap),不能只顾低头拉车,而不抬头看路,最终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标。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,以人为中心,以成果为标准,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。
此外,它还是一种在企业个体职工的积极参与下,自上而下地确定工作目标,并在工作中实行“自我控制”,自下而上地保证目标实现的管理办法。
在此次演讲中,邹婷指出了在简单的目标制定过程中SMART原则起到的重要作用,它能将我们的目标管理更加的系统化、具体化和可操作化。并且对SMART原则进行了展开介绍,其中“S”代表明确性,指出了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。能够制定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成功团队的一致特点,很多团队的失败重要原因之一就因为目标制定的模棱两可,或没有将目标有效的传达给相关成员,从而导致绩效的不理想。“M”代表可衡量性,就是指目标应该是明确的,而不是模糊的。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,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。“A”代表可达成性,目标需要能够被执行人所接受的。“R”代表相关性,是指实现此目标与其他目标的关联情况,如果出现不相关或者相关性小,那就会毫无意义。“T”代表时限性,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,工作完成中要分主次和缓急。
接近培训尾声,主讲人邹婷对此次培训进行了全面总结,强调在公司在高效运作中,绩效指标必须是具体的(Specific);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(Measurable);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(Attainable);绩效指标是要与其他目标具有一定的相关性(Relevant);绩效指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(Time-based)。
此次培训,让公司员工初步学习了管理学知识,深刻认识了公司目标管理中SMART原则的重要作用,得到了员工们热烈好评。